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罗曼股份:海通证券:关于罗曼股份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12-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曼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

事9名,8名非关联董事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

案,关联董事孙凯君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

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审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属于日常经营所需。交

易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对相关交易不会形成业务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孙凯君女士因与审核事项具有利害关系,予以回避。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单位:万元

                                           2022年度预    2022年1-9月实       2023 年度预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计金额

向关联人提供与日常经      上海申汲环境科
                                               96.50              80.67           189.62
                                                   注2

营相关的其他服务          技有限公司
                          上海劲乐文化发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257.42                    -        210.61
                          展有限公司
                   合计                        353.92             80.67           400.23
    注1:以上预计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注2:2022年5月16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广聚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嘉广聚”)与联营企业上海申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汲”)
签署租赁合同,上海申汲租赁嘉广聚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
月31日,合同金额为189.62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2022年6月中下旬,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海申汲的管理模式由执行董事
调整为设立董事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凯君女士兼任上海申汲的董事职务。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孙凯君女士已回避表决。


                                           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1、上海申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28号4楼(集中登记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占比45%,申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占比5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

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监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

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

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轻质建筑材

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

售;专用设备修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1月30日,上海申汲总资产1,277万元,净资产

1,045万元;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635万元,净利润4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上海申汲是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上海申汲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2、上海劲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劲乐”)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833号3夹层(集中登记地)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850万美元

    股权结构:冠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劲乐100%股权。单颂曦先生(ZEN

CHUNG HEI HAYLEY)持有冠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单颂曦先生系上海劲

乐的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旅游开发项

目策划咨询;多媒体科技、虚拟数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

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软件开发;影视器材、通讯设备、机电设

备、音响设备、幻灯及投影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及配件的批发、零售;游

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

服务(影视制作除外);机电设备安装、维修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专

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数字动漫设计、制作(影视制作除外)。(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参见其公开披露信息。

    关联关系:英国Holovis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Holovis”)是公司控

股子公司上海霍洛维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Holovis的大股东路劲基

建有限公司(01098.HK)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单伟豹先生,与上海劲乐文化发展

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单颂曦先生系父子关系。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海劲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4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

备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上述交易的不同类

型,综合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及相关经营成本,与关联方协商确定相应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

行为,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实现优势互补及资源合理配

置。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及子

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决

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

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