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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巴比食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10-22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0-008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现金管理金额: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 59,4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本次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
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3 号文《关于核准中饮巴比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2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788,6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4,592,075.47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047,924.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89 号”
《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出具的国家代码为
                                                         “2018-310117-14-03-000117”、上海代
 1      巴比食品智能化厂房项目               18,000.00
                                                         码为“31011755876244220181D3101001”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出具的国家代码为
                                                         “2019-310117-14-03-001546”、上海代
 2      生产线及仓储系统提升项目             16,699.08
                                                         码为“31011755876244220191D3101002”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出具的国家代码为
                                                         “2019-310117-14-03-002342”、上海代
 3      直营网络建设项目                       500.00
                                                         码为“31011755876244220191D3101003”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出具的国家代码为
        食品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建设                       “2019-310117-14-03-001548”、上海代
 4                                            5,868.57
        项目                                             码为“31011755876244220191D3101001”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出具的国家代码为
                                                         “2019-310117-14-03-002356”、上海代
 5      品牌推广项目                          6,000.00
                                                         码为“31011755876244220191D3101006”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出具的国家代码为
                                                         “2019-310117-14-03-002340”、上海代
 6      信息化建设项目                        4,387.06
                                                         码为“31011755876244220191D3101005”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出具的国家代码为
                                                         “2019-310117-14-03-002341”、上海代
 7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7,950.08
                                                         码为“31011755876244220191D3101004”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合计                       74,404.79




       (三)投资产品情况
       1、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额度及期限
       使用不超过 59,4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
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宁波银行,证券代码:002142。上述现金管理受托方与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
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
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同意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59,4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9,4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也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实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9,4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
过 59,4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巴比食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己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己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投资
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国元证券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