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9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 及子公司签署智能通知存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 银行吴中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产品名称及理财期限 序号 产品名称 委托金额(万元) 期限 1 定期存款 1,500.00 3 个月 2 定期存款 2,000.00 6 个月 ●到期赎回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吴中支行 ●到期赎回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8200 万元 ●到期赎回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定期存款 ●到期赎回委托理财产品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6 日至 2021 年 2 月 6 日,3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9,4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 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 -1-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一、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银行吴中支 行 3 个月的定期存款,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中饮巴比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及签订协定存款 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赎回宁波银行吴中支行 3 个月的定期存款,本金及收 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理财产 理财产品 金额 理财 理财收益 序号 受托方 起息日 止息日 品名称 类型 (万元) 期限 (万元) 2020 年 宁波银行 定期 保本固定 2021 年 3个 1 8200.00 11 月 6 67.718897 吴中支行 存款 收益 2月6日 月 日 理财收益含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 月 7 日活期利息。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 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3 号文《关于核准中饮巴比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2 元。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88,640,0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44,592,075.4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4,047,924.53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容 -2- 诚验字[2020]230Z0189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额 1 巴比食品智能化厂房项目 18,000.00 11,034.80 2 直营网络建设项目 500.00 - 3 品牌推广项目 6,000.00 889.15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600.00 - 5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6,524.79 -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7 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 27,780.00 合计 74,404.79 26,923.95 截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47,585.74 万元(含募集资金 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收益 是否构成 产品期限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类型 关联交易 银行 宁波银行吴中 定期 保本保证 定期 支行 存款 1,500.00 3.4% 3个月 收益 否 存款 银行 宁波银行吴中 定期 保本保证 定期 支行 存款 2,000.00 3.45% 6个月 收益 否 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3-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 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 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银行吴 中支行 3 个月定期存款 (1)交易日期 2021 年 2 月 7 日 (2)产品起息日 2021 年 2 月 7 日 (3)产品到期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4)存款本金 1,500 万元 (5)收益率 3.4% (6)收益类型 保本固定收益 (7)支付方式 转账 -4- 2、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银行吴 中支行 6 个月定期存款 (1)交易日期 2021 年 2 月 7 日 (2)产品起息日 2021 年 2 月 7 日 (3)产品到期日 2021 年 8 月 7 日 (4)存款本金 2,000.00 万元 (5)收益率 3.45% (6)收益类型 保本固定收益 (7)支付方式 转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均为银行存款,不涉及资金投向。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规定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 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与银 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 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5-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宁波银行,证券代码:002142。上述现金管理受托方与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0,870,457.65 967,319,929.92 负债总额 288,522,446.40 251,754,899.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561,642,382.69 714,936,102.77 者权益合计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46,689,619.85 111,252,457.15 金流量净额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6-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 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132,682.01 万元,公司本次委托 理财支付金额为 3,5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金额合计 2.64%,不 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本次购买的定期存款通过资产负债表“货币 资金”列报,利息收益计入财务费用。 五、子公司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智能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 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茂”)与宁波银行吴 中支行于 2021 年 2 月 7 日签订了《宁波银行智能通知存款产品协议》,协议约 定: 1、南京中茂指定其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立的账号 75080122000415834 银 行结算账户(系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智能通知存款业务,自双方签约并由宁波 银行吴中支行在其系统中开通相关功能后,宁波银行吴中支行系统自动记录账 户每日存款余额,账户余额达到 50 万元满 1 天以上的,全额按通知存款利率 2.81%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签约账户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 21 日。 3、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本协议自动 延期一年,依此类推,可多次延期。上述终止协议的提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或 在宁波银行官方网站(www.nbcb.cn)上公告的形式。 智能通知存款安全性强,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7- 六、风险提示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 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9,4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定期存款 8,200.00 8,200.00 67.718897 0.00 2 银行定期存款 37,067.65 - - 37,067.65 3 银行存款 3,000.00 3,000.00 9.095833 0.00 4 银行定期存款 1,500.00 - - 1,500.00 -8- 5 银行定期存款 2,000.00 - - 2,000.00 合计 51,767.65 11,200.00 76.81473 40,567.65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48,267.65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67.51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50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40,567.65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8,832.35 总理财额度 59,400.00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