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8-18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 上海
二○二一年八月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
议案二:2021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 5
议案三: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及公开发行证券保险的议案 ......... 6
议案四: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7
1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509 号上海新园华美达广场酒店 B 座 3 层贵宾厅
会议议程:
一 、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读现场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到会情况及股东资格审查结果;
四、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五、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审议《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21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及公开发行证券保险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股东代表发言并答疑;
七、投票表决;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结束。
2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公司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
订本须知。
一、本次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二、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以保证其他股东履行合法权益。
三、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
言登记表”。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钟内。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
时,会议司仪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一般不超过
五分钟。
五、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进行会议投
票表决。大会表决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
六、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本次大会的表决形式采用常规投票制方法。请在表决票上准确填写股东编号、
股东姓名及持股数,在所列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不
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选择方式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空
格中打“√”为准,请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
八、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
食宿费用自理。
九、本次大会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大会的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3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现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4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上半年实现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合 并 净 利 润 195,364,773.52 元 。 以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47,993,638.10 元为基数,加上母公司 2020 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 468,421,568.71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16,415,206.81 元(未
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交所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2021 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
税)。截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423,529,41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 110,117,647.12 元(含税)。公司 2021 年中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 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
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现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5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三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及公开发行证券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公司发展,同时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
利及履行职责,公司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及公开发行证券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保险合同为准)
3、责任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
a、董监高责任险 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b、公开发行证券保险 72 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及公开发行证券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
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
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现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6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四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食品机器设
备、日用百货、化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的批发、进出口、网上零售、佣金代
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食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在国
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
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
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构设备、办公设备和原材料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
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
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
等咨询服务;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食品机器设
备、日用百货、化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的批发、进出口、网上零售、佣金代
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机械设备租赁;食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货
物进出口。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
(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
7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构设备、办公设备和原材料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
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
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
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
款及提供担保。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
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不涉及国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公司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修订《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
经营。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食品机器设备、 经营。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食品机器设备、
日用百货、化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的批发、 日用百货、化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的批发、
进出口、网上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 进出口、网上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
关配套业务;食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关配套业务;机械设备租赁;食品科技领域内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商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务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在国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
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受其所投 货物进出口。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
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 行投资;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
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 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
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构设 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
备、办公设备和原材料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 业自用的机构设备、办公设备和原材料和在国内
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 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
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 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
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 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
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 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
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 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
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 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为其投
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 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
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 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承接其
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 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不涉及国
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以上修订《公司章程》。
8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由董事会提交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具体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
准。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