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15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2022-009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于2022年3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汪时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 2021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
见:
1、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报
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2021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2-010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临 2022-011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为关联
交易议案,关联监事汪时渭先生回避表决。
由于表决该事项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尚需递交公司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2-013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2-014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修订) 》(财会
[2018] 35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
号)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会 [2021] 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 [2021] 1号)的规定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变更后的公司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决议。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