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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2-066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侨食品”)
 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根据《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鉴于 5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05,000 股。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依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202005 号),公司 2021 年
 度营业收入为 2,872,992,405.49 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3.71%,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条件已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层面可解除的限售比例为第一次解除
 限售可解除限售比例(X)为 94.8314%。根据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本次可解除限售
 的激励对象人数 184 人,其中:183 人年度考核结果为 B 及以上,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为 100%;1 人年度考核结果为 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60%。因
 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796 股。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合计回购注销 147,796 股。(详见公
 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2-065 南侨食品集
                                       1
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预 计 将 由 427,654,412 股 变 更 为
427,506,616 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完成前述
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目前的 427,654,412 元变更为 427,506,616 元
(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准数为
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 年 10 月 29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8:30-11:30;13:00-
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1397 号 A 栋 12 层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6195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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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电子邮箱:ncfgs@ncbakery.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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