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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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
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现将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 2021 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均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情况及
决议内容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审议情况
《关于豁免提前发送监事会会议通知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1/03/05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通过
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关于修订<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08/26 通过
第十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
2021 年度日常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1/10/25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通过
第十一次会议
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12/14 第一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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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 2021 年度监事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监事会列席了 2021 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并出席了本年度历次股东
大会。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合法合规,实施程序正确,
各项议案、报告的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管
理制度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股
东大会等方式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经营决策合理有效,经
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内
部控制制度相对完善,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了监督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
权益的行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
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财务运作规范,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期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均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检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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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
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
的情形。
(五) 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
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
营业务的健康运行,有效控制了经营风险,亦为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提
供了保障。
(六)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
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
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保障公司依法规范运作。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 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
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对公司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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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的监督管理。
1. 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支持和监督管理层开展工作,
促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科学,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
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3. 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
治理水平。
(二) 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1. 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
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2. 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为了防范企业风险,不断完善公司及子公司
的信息传递途径,督促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3. 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
旦发现疑问,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
4. 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
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技能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进一步学习规范上市公司运行的
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能力、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履
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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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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