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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达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3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投项目名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Leedarson IoT Technology (Thailand) Co.,Ltd.   以下简称“立达信泰国”)为募投
项目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项
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立达信泰国及其生产经营所在地,本次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
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9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8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14.67


                                       1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135.33 万元。
    前述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
诚验字〔2021〕361Z0065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
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投资额
 智能制造项目         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8,808.23   48,363.8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8,053.94   20,595.13
 国内营销及服务网络
                      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               19,401.49    8,176.35
 建设项目
       总计                          -                    186,263.66   77,135.33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优化全球供应链的布局,强化泰国制造基地的交
付能力,公司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立
 实施主体   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             漳州市长泰区             漳州市长泰区、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原实施主体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的设备转至新增实施主体立达信泰国,并在新增实施地点泰国
北柳府邦巴功县的泰国制造基地使用,预计涉及相关设备的金额不超过 2,000 万
元人民币,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 1.84%,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 4.14%。本
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涉及资金汇出,只是部分募投项目设备的转移,不
涉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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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基于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计划
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优化全球供应链的布局,强化泰国制造基地
的交付能力,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除上述调整外,公司
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等不存在变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
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
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增加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的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是基于项目市场需求变化和未来建设需求等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
原则对募投项目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


                                   3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
一致同意《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相关事项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
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立达
信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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