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15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相关议案及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
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
的正常业务往来和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
本次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
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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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陈 忠 刘晓军 吴益兵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