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2022-12-1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对立达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提升
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
用于投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金融工具,包
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券商理财等理财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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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理财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等事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
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
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事项。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且
本次委托理财总额度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故该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
较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
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委
托理财的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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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理财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已制定
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
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
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逾期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
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3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91%。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
准。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立达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
求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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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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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建峰 邓晓艳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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