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1-12-11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迁新材”)收到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
众智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聚成”)、新辉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辉投资”)的减持告知函,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智聚成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261,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42%;新辉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0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32%。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众智聚成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232,000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本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新辉投资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232,000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本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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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
5%以上非第一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7,261,000 10.42% IPO 前取得:27,261,000 股
大股东
伙)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 5%以上非第一
27,000,000 10.32% IPO 前取得:27,000,000 股
司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众智聚成、新辉投资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来源 原因
宁波众智聚 不超过: 不超过: 2021/12/16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股东自
大宗交易减
成创业投资 5,232,000 股 2.00% ~2022/3/15 格 身资金
持,不超过:
合伙企业(有 需求
限合伙) 5,232,000
股
新辉投资控 不超过: 不超过: 2021/12/16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股东自
大宗交易减
股有限公司 5,232,000 股 2.00% ~2022/3/15 格 身资金
持,不超过:
需求
5,232,000
股
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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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其所持有股份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迁新
材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除上述限制外,本企业股份锁定及减持所持博迁新材股份时亦将遵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承诺:
本人/本企业所持博迁新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本企业减持公
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博迁新材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人/本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
行调整。若本人/本企业实施上述减持行为,本人/本企业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
公司予以公告。
本人/本企业所持有博迁新材股份的增减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通过众智聚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的承诺
众智聚成合伙人王君平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近亲属,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王君平通过众智聚成间接持有公司 6.97%的股份,承
诺: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博迁新材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3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众智聚成、新辉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
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
东众智聚成、新辉投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披
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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