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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5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数量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博迁新材”)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曾用名宁波众智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聚成”),
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2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2%;新辉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辉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32%。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并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众智聚成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232,000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新辉投资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232,000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
                                      1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期间,众智聚成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公司股份 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新辉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
     司股份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数量已过半,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宁波众智聚成创业投资        5%以上非第一大                                           IPO 前取得:27,261,000
                                                 27,261,000                10.4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股

                            5%以上非第一大                                           IPO 前取得:27,000,000
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000,000                10.32%
                            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持      当前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数量      持股
                  (股)           例                       方式   (元/            (元)
                                                                                                 (股)      比例
                                                                    股)

宁波众智聚
                                           2021/12/16
成创业投资                                                  大宗   78.47                        23,761,
                 3,500,000         1.34%    ~                                 282,905,000                9.08%
合伙企业(有                                                交易   -82.60                           000
                                           2021/12/24
限合伙)

                                           2021/12/16
新辉投资控                                                  大宗   78.47                        23,000,
                 4,000,000         1.53%    ~                                 322,140,000                8.79%
股有限公司                                                  交易   -82.60                           000
                                           2021/12/24

                                                        2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智聚成和新辉投资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
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
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能否按期实
施完毕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应承诺的要
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3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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