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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迁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迁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A股)6,5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764,52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1,430,962.25元后,主承销商海

通证券于2020年1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

宿豫支行账户(账号为:15220188000317888)人民币713,095,037.75元。另扣减招

股说明书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用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43,962.26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9,351,075.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


                                    1
    告》(中汇会验[2020]6749号)。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更新

    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

    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主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核准/备案号
号                                      投入          体
       电子专用高端金
                                                  宁波广新纳
       属粉体材料生产
1                        65,383.56    41,935.11   米材料有限   2019-330203-33-03-010650-000
       基地建设及搬迁
                                                    公司
         升级项目
      年产 1200 吨超细
2      纳米金属粉体材    29,021.88    12,000.00     公司         宿豫发改备(2017)70 号
           料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3                         9,722.82    7,000.00      公司          宿豫经信备[2018]12 号
             目
       二代气相分级项
4                        13,070.09    9,000.00      公司          宿豫发改备[2018]40 号
             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         公司                    -
         合计            127,198.35   69,935.11       -                     -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二代气相分级项目”,

    并将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

    及搬迁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2,194.70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

    财收益,数据未经审计),专项存储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
                               15220188000317888          募集资金专户         777.75
行(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2006271013000255518    募集资金专户           2.6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支行   94030078801600000859       募集资金专户        1,258.1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
                               8114701014300368424        募集资金专户          16.31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
                               39416001040016277          募集资金专户        4,139.84
碶支行
              合 计              -                        -                  6,194.70
  注: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
  豫支行(银行账号 15220188000317888 )尚有 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
  性存款。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具体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原募投项

  目投资规划,公司拟投资为9,722.82万元,在公司厂房内建设3,960.00平方米的研

  发实验室。具体项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更新版)“第

  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89.14万元,投入购置部分配

  套设备及材料,已形成资产供公司后续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777.75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为了吸引和培养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公

  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在宁波以自有资金投资组建了“研发中

  心”,该研发中心研发方向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方向基本重合,

  为避免资金的重复投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

  的原则,经审慎研究,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777.75万元(包含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3
净余额以及利息与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

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6,777.75万元(包含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净余额以及利息与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更合

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将该

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

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终止的 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6,777.75万元(包含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利息与

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不会对公司

现有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事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

                                   4
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

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此次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

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

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为避免资金的重复投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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