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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11-30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5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王利平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本次发

行前,王利平先生通过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申扬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26.59%的股份;王利平先生以现金

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200 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7.76%。

本次发行完成后,王利平先生通过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

公司 32.28%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第二十四

条的规定,王利平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王利平先生已出具承诺,承诺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并与公司签署《关于<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相关事项。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其免于以

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第

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王利平先生符合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情
形。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

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因此,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王利平先生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并同意按照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