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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2-11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

    迁新材”)股东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辉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 20,46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2%。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辉投资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232,000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本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新辉投资控股   5%以上非第一
                               20,466,200     7.82%     IPO 前取得:20,466,200 股
  有限公司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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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大 宗交

                                        易     减
                 不超过:
新辉投资控股有               不超过:   持 ,不     2023/2/16 ~   按市场                股东自身资
                 5,232,000                                                  IPO 前取得
限公司                       2%                     2023/5/15      价格                  金需求
                 股                     超 过:

                                        5,232,

                                        000 股
     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新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其
     所持有股份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博迁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博迁新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迁新
     材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除上述限制外,本企业股份锁定及减持所持博迁新材股份时亦将遵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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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本企业所持博迁新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本企业减持公
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博迁新材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人/本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
行调整。若本人/本企业实施上述减持行为,本人/本企业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
公司予以公告。
     本人/本企业所持有博迁新材股份的增减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新辉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

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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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新辉投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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