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瑶健康: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0-09-19
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0-010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8 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
过 7,000 万股新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43,000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 36,000 万元增加到 43,000 万元,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经中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于 2020 年 8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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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湖北均瑶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湖北均瑶大
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 英 文 名 称 : Juneyao Grand
Healthy Drink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
大道 257 号; 道 257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43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000
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3,000 万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错误!未找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错误!未找到引
到引用源。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用源。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公司依照本章程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转让或者注销。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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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
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个月时间限制。 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公 司 董 事 会 不 按照 前款 规 定 执 行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责任。 员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审议: 议: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
(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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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联交易; 易;
(二)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二)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三)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 (三)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
施的关联交易,但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 施的关联交易,但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
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 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的计算标准按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的计算标准按照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相关规定执行。 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点为: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 点为: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公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公司
司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确定
确定股东身份。通过其他方式参加股东 股东身份。通过其他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大会的,其具体方式和要求按照法律、 的,其具体方式和要求按照法律、行政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
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的规定执行。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
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
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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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开披露。 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司 股份 没 有 表 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
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
股比例限制。 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
权利。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
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
以配合。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
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
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 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
义务: 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 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
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 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
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 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
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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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
状况; 状况;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
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 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 真实、准确、完整;
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
行使职权; 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
(六)在将来发生需要稳定股价的 行使职权;
情况时,积极履职并严格依照公司董事 (六)在将来发生需要稳定股价的
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审议通过的方 情况时,积极履职并严格依照公司董事
案,履行相关义务和职责; 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审议通过的方案,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履行相关义务和职责;
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对购买或出售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对购买或出售
资产等交易、对外担保、日常生产经营 资产等交易、对外担保、日常生产经营
相关的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如 相关的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如
下: 下:
(一)董事会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 (一)董事会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
产等交易的审议权限为: 产等交易的审议权限为: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含10%)
上; 以上至50%(不含50%)之间;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产的10%(含10%)以上至50%(不含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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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含10%)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以上至50%(不含50%)之间,且绝对金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额超过100万元;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含10%)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以上至50%(不含50%)之间,且绝对金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额超过1,000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含10%)
其绝对值计算。 以上至50%(不含50%)之间,且绝对金
上述“交易”事项参照本章程错误! 额超过100万元。
未找到引用源。规定。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其绝对值计算。
议权限为: 上述“交易”事项参照本章程错误!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 未找到引用源。规定。
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 (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议权限为:
2,000万元以下,或低于上市公司最近 1、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次关联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 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且
易。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三)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0.5%(含)以上的关联交易(但未达到股
的审议权限为: 东大会审议标准),以及公司与关联自
1、审议批准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规定的除由股东 上的关联交易(但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
大会审议之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公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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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外担保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同 2、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
时董事会应对被担保方的资格进行审 易事项由董事长审批。
查)。 (三)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2、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 的审议权限为:
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必须 1、审议批准法律、法规和本章程错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 误!未找到引用源。 规定的除由股东大会
议同意。 审议之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
(四)董事会对日常生产经营相关 外担保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同时董
的交易的审议权限为: 事会应对被担保方的资格进行审查)。
1、审议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 2、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
产经营相关的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必须经
工程承包或提供劳务等合同的金额占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 意。
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 (四)董事会对日常生产经营相关
的采购、销售类合同; 的交易的审议权限为:
2、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 1、审议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
营相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保理合 经营相关的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工
同、抵押合同等合同的金额占公司最近 程承包或提供劳务等合同的金额占公司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 亿元贷款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的采购、
类合同。 销售类合同;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2、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
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相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保理合同、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抵押合同等合同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
批准。 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 亿元贷款类合同。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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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及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
第一百五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五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书面审核意见,同时监事应当签署书面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确认意见;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大会; 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
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
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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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 (十)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
的其他职权。 的其他职权。
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以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以股东大
决议明确。 会决议明确。
第二百〇九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 第二百〇九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于公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生 效 施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施行。 行。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
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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