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瑶健康: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3-05
2022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对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使其利益与企业的长
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提升公司内部成长原动力,提高公司自身
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推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
化,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
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
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 一 )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
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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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
董事会聘任,其余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
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任职。。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报告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
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内审部门监督。
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份额根据公司层面、个人层面
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进行业绩考核,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授
予的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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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行权期 2022年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二个行权期 2023年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5%。
第三个行权期 2024年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38%。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由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
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考核总分 X≥80 70≤X<80 X<70
考核等级 优秀、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
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得行
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不合格
”,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
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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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
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
年度。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至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
考核一次。
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一)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
应在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二)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5个
工作日内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通过人力资
源部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三)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考核结果归档:
(一)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
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二)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
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三)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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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
,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
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
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股权激励计划执行。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
施。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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