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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均瑶健康: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0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

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1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分配符合公司相关制

度,且严格按照 2021 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执行,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

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的,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能建立激励与约束相
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的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审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薪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中董事的薪酬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 2021 年度,公司依据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进行内部监督跟踪,形成合理有效的内控体系,

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在内控体系下健康、稳定运行。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检查监督的实际情况,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对公司《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

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

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前对本项议案进

行事前审核,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以公允价格执行

的各项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

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

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

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

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人民币 7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

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购买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关

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

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向关联方爱建信托购买理

财产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与关联方上海华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业务,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

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

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自有资金

与关联方华瑞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史占中:                            徐宗宇:




王 众: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