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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1-009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委托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

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
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572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40,01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51,262,7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1,926,758.55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
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529 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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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使用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

    (三)理财产品类型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1、
安全性高,低风险;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
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理财产品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

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
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严格按
照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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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管理层安排投资部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
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
一旦负责人员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
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
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
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
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规定额度范围内,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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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
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述使用
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理财产品购买
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该议案
并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
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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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对相关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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