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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19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六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三、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议案一、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议案二、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四、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五、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22


议案六、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5


议案七、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发放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8


议案八、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30


议案九、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31


议案十、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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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15:00

       二、召开地点:公司三楼 VIP 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

北路 88 号明亮科技园 3 栋东鹏饮料)

       三、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林木勤先生

       六、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全体董事、监

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2.审议《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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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发放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

案》;

    10.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

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股东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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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

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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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

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

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积极

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

和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49.59亿元,同比增长17.81%;实现归属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亿元,同比增长42.32%。


    一、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疫防控举措,构筑安全经营新防线

    公司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关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迅速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构建防疫防控层层递进的组织体系,实时关注员工身体健康,积极采购防疫物资,

组织各部门跟进防疫工作,审慎有序的推进复工复产。

    (二)优化公司治理,健全公司内部制度

    报告期间,公司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

作用。同时,董事会依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

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深耕能量饮料产业,强化品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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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能量饮料行业当前发展趋势,继续强化与客户间的合作

粘合度,并结合自身的需求,因地制宜制定经营规划方案。同时继续投入新产品

的研发,从产品的功能,包装,口感等多维度进行创新和优化,增强差异化生产

能力,提升公司整体品牌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

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董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1.2020年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29项议案。

    2.2020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

份制改制重新审计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等4项议

案。

    3.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东

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审议<东鹏饮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12项议案。

    4.2020年0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东

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认定书的议案》、《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截至2020年6

月30日财务报表对外报出的议案》2项议案。

    5.2020年09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

增及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等9项议案。

    6.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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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改选东鹏饮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改选东鹏饮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项议案。

    7.2020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鹏饮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财务报表对外报出的议

案》1项议案。

    本年度公司全体董事均不存在连续两次以上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年内董

事会会议过半次数未出席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执行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共召集4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

会3次。全部由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

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

稳健、可持续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03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可

行性的议案》等19项议案。

    2.2020年03月1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资本公积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

交易的议案》等3项议案。

    3.2020年04月0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东鹏饮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审议<东鹏饮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12项议案。

    4.2020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新增及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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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

员会。报告期内,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董

事会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尊重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在经营

计划、薪酬考核、公司审计等重大事项决策方面,提请专门委员会事先审议,使

专门委员会能够了解相关议案内容,为公司规范化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

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切实有效的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

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重大担保、对外投资等情况,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

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各位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与公

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审计报告及时完成。

    独立董事在2020年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报

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事项无异议。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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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0 年

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汇报,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人员及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陈峻峰因个人原

因辞职,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游晓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 姚禄仕、游晓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姚禄仕、游晓

    战略委员会委员: 康晓斌

    提名委员会委员: 游晓、康晓斌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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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禄仕,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合肥工业

大学管理学专业,博士学历。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目前兼任安徽

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立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

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秘书

长、安徽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2019 年 4 月至今任东鹏饮料独立董事。

    康晓斌,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商业

大学发酵工程专业,硕士学历。现任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科技分公司高级工程师。2019 年 4 月至今任东鹏饮料独立董事。

    游晓,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法

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今任东鹏饮料独立董事。

    陈峻峰,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东鹏饮料前任独立董事,在 2020

年 1 月至 10 月期间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其中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陈峻峰因个人原因在 2020 年 8 月向董事会提交辞

职申请,并于 2020 年 10 月正式离任。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承诺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

在东鹏饮料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00%或 1.00%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00%或 5.00%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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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

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重大担保、对外投资等情况,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

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各位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与公

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审计报告及时完成。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姓名                                                                缺席次数(次)
                  次数(次)            (次)            (次)
   姚禄仕               7                   7                0                  0
   康晓斌               7                   7                0                  0
   陈峻峰               5                   5                0                  0
    游晓                2                   2                0                  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姓名                                                                缺席次数(次)
                 会次数(次)           (次)            (次)
   姚禄仕               4                   4                0                  0
   康晓斌               4                   4                0                  0
   陈峻峰               1                   1                0                  0
    游晓                3                   3                0                  0

    3、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6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 1 次,审

计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

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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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

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

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

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核查,2020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及违规资金

占用的情况。

    3.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的情况,所提名的各位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以及提名、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我们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领取

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及津贴制度》的相关规定。

    4.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需要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况,也没有发布业绩预告及

业绩快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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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

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

构。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

不存在需履行承诺的相关事项。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8.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

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

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9.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依法规范召开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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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按时参加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细

致的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保障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

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禄仕、康晓斌、游晓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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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秉承对公司股

东负责的态度,坚持以公司长远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

作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基本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和列席本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它重要会议,

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决策情况,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公司重大经营

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行使了监督权,起到了法定监督作用。

    (二)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

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在内的 16 项议案,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

监事会成员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以诚实、守信、尽职为原则对各审议事项

均发表了意见。同时根据《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参加了现场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议

案的提议,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讨论,起到了必要的审核职能以及监督作

用,履行了监事会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日常运营情况,及时跟进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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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施进展,着重关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

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

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

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

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济成果。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参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

产结构及自身特点,总体上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

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基本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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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外担保

    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6.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且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

决议。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

强落实监管职能、忠实履行如下职责:

    1.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

要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

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

    2.继续监督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

    3.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为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4.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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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股东的权益。

   5.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

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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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下午好!2020 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和新冠疫情的

冲击,在公司管理层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20 年,本公司基

本完成了预定的主要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财务数据采用合并报表口径):

    一、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             195,897.72                 145,154.00               34.96%
    非流动资产           240,230.93                 188,916.03               27.16%
    资产总计             436,128.64                 334,070.03               30.55%
    流动负债             213,000.31                 145,201.14               46.69%
    非流动负债            31,803.00                  25,350.81               25.45%
    负债总计             244,803.31                 170,551.94               43.54%
    所有者权益           191,325.34                 163,518.09               17.01%

    资产负债构成分析:

    (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436,128.64 万元,同比增

加 30.55%。其中流动资产 195,897.72 万元,同比增长 34.96%,主要原因系货币

资金和存货的增长;非流动资产 240,230.93 万元,同比增长 27.16%;主要原因

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增加。

    (二)公司负债总额为 244,803.31 万元,同比增加 43.54%;其中,流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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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债 213,000.31 万元,同比增长 46.69%,主要系合同负债的增加所致;非流动负

债 31,803.00 万元,同比增长 25.45%,主要系华南和重庆基地的固定资产贷款

的增加所致。

    二、经营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幅度
    一、营业收入             495,850.26                420,872.85            17.81%
    减:营业成本             264,784.75                224,171.93            18.12%
    二、毛利                 231,065.51                196,700.92            17.47%
    其中:毛利率                 46.60%                     46.74%           -0.30%
    减:税金及附加             5,035.76                   4,430.63           13.66%
    销售费用                 104,034.73                  98,359.32            5.77%
    管理费用                  18,389.64                  20,122.72           -8.61%
    研发费用                   3,554.25                   2,803.03           26.80%
    财务收入                  -1,593.09                  -1,396.57           14.07%
    加:其他收益               2,340.37                   1,618.63           44.59%
    投资收益                      983.71                    718.93           36.83%
    信用减值损失                     61.75                    84.50         -26.92%
    资产减值损失                        -                  -740.60           不适用
    三、营业利润             105,030.05                  74,063.25           41.81%
    加:营业外收入                197.49                    179.90            9.78%
    减:营业外支出             2,272.58                     592.85          283.33%
    四、利润总额             102,954.96                  73,650.29           39.79%
    减:所得税费用            21,748.61                  16,592.90           31.07%
    五、营业利润              81,206.35                  57,057.39           42.32%
    六、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2.26                     1.63          38.65%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2.26                     1.63          38.65%
 (元/股)

    经营利润分析:

    (一)收入情况: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95,850.26 万元,同比增

长 17.81%;其中:1.本年主营业务收入 493,566.32 万元,占比 99.54%(东鹏特

饮 463,125.28 万元,占 93.40%;其他饮料 30,441.04 万元,占 6.14%;),主营

业务收入上升主要系 500ml 金瓶销量持续快速增长所致;2.其他业务收入:


                                       17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283.94 万元,占比 0.46%,主要系广告和租赁收入。

    (二)毛利及毛利率:2020 年度,公司实现毛利为 264,784.75 万元,毛利

率为 46.60%,与上年大致持平。

    (三)销售费用:公司本年发生额为 104,034.73 万元,同比增长 5.77%。销

售费用上升主要系加大广告、渠道、人员等方面的投入;

    (四)管理费用:公司本年发生额为 18,389.64 万元,同比下降 8.61%。主

要系上年实施股权激励计提大额股份支付费用。

    (五)研发费用:公司本年发生额为 3,554.25 万元,同比增长 26.80%。研

发费用增长主要系本年公司加大对研发的投入。

    (六)财务收入:公司本年实现财务收入 1,593.09 万元,同比增长 14.07%。

主要系智能存款产生利息收入增加。

    (七)其他收益:公司本年发生额为 2,340.37 万元,同比增加 44.59%,主

要系收到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比上升 36.83%,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九)资产减值损失:公司本年发生额为零,主要系上年计提了亏损产线的

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十)营业外支出:公司本年发生额为 2,272.57 万元,同比增加 283.33%。

主要系 2020 年因新冠疫情对红十字会及韩红基金会的捐款。

    三、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036.32           121,098.14            10.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265.04           -53,235.65            45.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403.37             -5,740.23          481.92%
    现金流量分析:
    (一)公司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 134,036.32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 10.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上升的主要系本年营
业收入增长使得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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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公司本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 77,265.04 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加 45.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上升的主要系购买理财
产品及构建长期资产的支出增加所致。
    (三)公司本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 33,403.37 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加 481.9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上升的主要本年向股东
进行现金分红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一)盈利能力分析
    2020 年度公司产品平均毛利率为 46.60%,较上年的 46.76%下降 0.16%,总
体保持稳定;本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为 2.26 元/股,较上年的
1.63 元/股增加 0.63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45.82%,较上年的 43.14%
增加 2.68%。
    (二)偿债能力分析
    202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 0.92,速动比率为 0.79,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
上年均略有下降,主要系因为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增加,公司预收货款和对终端
门店的返利与折扣力度有所增加,导致流动负债上升幅度较大。公司年末资产负
债率为 56.13%,较上年年末的 51.05%上升 5.08%,保持稳定。
    (三)资产营运能力分析
    2020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为 10.88,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较上年有所下降。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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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财务预算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指标,并不代表

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

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 2021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本着稳健、谨慎的原则,

在 2020 年 12 月编制了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规划公司 2021 年各项经济指标,

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本次预算编制的范围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及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遵循的经济政策、税收政策无重大变化;

   4.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进行;

   5.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依据

   1.营业收入根据公司 2020 年业务完成情况,结合业务规划和销售计划等进行

测算;

   2.营业成本主要依据业务量及各产品的不同毛利率测算,各项成本的变动与

收入的变动进行匹配;

   3.期间费用根据 2020 年实际发生并结合 2021 年业务量变化、资金使用计划

及银行贷款利率等进行测算;

   4.企业所得税按合并范围内各预算单位利润总额及适用的所得税率进行测算。

    四、2021 年主要预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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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预计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609,157.14万元,同比增长22.85%。

   2.预计2021年公司净利润97,566.86万元,同比增长20.15%。

    五、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1.公司将企业目标层层分解,与各部门签订组织绩效合约,以实现营业收入

稳步增长,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建立和完善全面预算管理。

   3.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效益。

   4.强化财务管理,建立成本控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的预警机制,降低财

务风险,及时发现问题并持续改进,保证财务指标的实现。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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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和《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公司

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具体情况如

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

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

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 USPCAOB(美国公众

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

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
合伙人数为 2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59 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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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7 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 2019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6.46 亿元,审计业务收

入为人民币 54.3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9.50 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19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89 家,A 股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69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 A 股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

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 2019 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

的警示函,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
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斌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

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4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三年已签署
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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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陈惠康先生,香港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成为香港注册

会计师,199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4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彦华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 年起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2 年

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三年已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贵公司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

计师王斌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陈惠康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彦华女士最近 3 年

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

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贵公司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

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斌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陈惠康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

彦华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

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

审计范围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

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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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年度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董事均

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划,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

职务贡献等因素,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姓名              现任公司职务                 2020 年薪酬(万元)
       林木勤             董事长、总裁                        908.45
       林木港            董事、执行总裁                       271.68
       林戴钦                 董事                             70.75
       李达文                 董事                             40.62
       刘美丽             董事、副总裁                        246.63
       宋向前                 董事                               -

    二、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三、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

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

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

下:

    1.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2.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结合地区、行业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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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水平,2021年拟确定董事薪酬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姓名               现任公司职务             2021 年税前基本薪酬(万元)
       林木勤               董事长、总裁                        180.00
       林木港              董事、执行总裁                       310.00
       林戴钦                  董事                              78.00
       李达文                  董事                              13.20
       刘美丽               董事、副总裁                         90.00
       宋向前                  董事                                -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

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2021年度绩效考评达成情况领取薪

金,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00万元/年(税前)。

    4.激励机制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林木勤、林木港、刘美丽2021年度实施如下的

绩效考评方案:

    (1)根据公司当年度业绩达成情况,按照达成率进行奖励总额提取。

    (2)按照期末在岗人员的月工资总和为基数进行奖金提取,如下表。
                       奖励标准        预计奖励总额
    业绩达成率                                             备注
                   (个月工资总额)    (万元/年)
  达成率<100%              0                0
       100%                 2
       101%                 3
       102%                 4
       103%                 5
       104%                 6
       105%                 7
       106%                 8
       107%                 9
       108%                10
       109%                11
  110%≤达成率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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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1.业绩达成率计算公式:业绩达成率=实际营收÷营收目标×75%+实际净利润÷净利润目标×25%
   2.以业绩目标 100%达成为准入条件,每提升 1%,按照坎级进行激励提取(业绩达成率 110%封顶)

   5.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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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发放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年度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监事均

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

务贡献等因素,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执行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公司职务                 2020 年薪酬(万元)
         蔡运生               监事                             248.19

         黎增永               监事                              15.25

         陈义敏               监事                              16.96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监事勤勉

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

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结合地区、行业薪

酬水平,2021年拟确定监事薪酬如下:

          姓名             现任公司职务            2021 年税前基本薪酬(万元)
         蔡运生               监事                               240
         黎增永               监事                               20.8
         陈义敏               监事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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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

酬水平,并结合公司2021年度绩效考评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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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等规

定,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

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自身的固定资产抵押、

应收账款质押或为自身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

借款,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以最终金融机构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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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及

总体发展计划,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

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现公司股东大会拟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范围内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

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理财产品购买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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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

多的投资收益。

    现公司股东大会拟授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范围内择机购

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理财产品购买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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