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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8-06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二、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三、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3

   议案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15:00
    二、召开地点:公司二楼 VIP 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
北路 88 号明亮科技园 3 栋东鹏饮料)
    三、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林木勤先生
    六、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全体董事、监
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股东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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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

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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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7,582.61 万元,提取盈余公积后,截至 2021 年
半年度,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172,827.04 万元。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
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
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出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600,015,000 元,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
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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