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华泰联合关于东鹏饮料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作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饮料”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况
(一)投资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结合公司经
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保证公司及子公
司正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授权期限
不超过 8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
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管理层安排投资部相关人员对投资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
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
一旦负责人员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
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
响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自有
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
司承担。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理
财产品、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
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的低风险等级投资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资
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理财
产品、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仍不排除因政策风险、市场风
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本
金和收益的情况。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在规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
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具体办
理相关事宜。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
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
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85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