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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林包装: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1-06-22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1-046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包装”或者“公司”),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320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97 元,2020
年 12 月 22 日起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现金分红,每 10 股派发红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除权除息后
价格调整为 18.62 元。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就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股份锁定期限等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林加连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陈清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林加连和
陈清贤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
按规定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
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收市,鉴于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 17.84
元/股低于经除息后的发行价,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根据前述承诺,公司
相关股东本次股票延长锁定期的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林启军、林启群、林启法、林加连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由原来的 36 个月,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

     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陈清贤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锁定期由
原来的 12 个月,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延长股
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