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包装: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0-11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2-034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森林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纸业”),系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浙江森林联合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纸业”),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为森林纸业提供担保金额 1,173.06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 1,615.80 万元;为联合纸业提供担保金额
24.00 万元,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 790.51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联合纸业少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所控制企
业持有的联合纸业股权比例,为公司给联合纸业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森林纸业资产负债率超 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提供的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
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了《资产
池质押担保合同》为森林纸业提供担保金额1,173.06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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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1,615.80万元;为联合纸业提供担保金额24.00万元,累计
为其提供担保余额790.51万元。发生的担保业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签约 是否
合同签署 担保方
担保人 被担保人 融资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原因及范围 有反
日期 式
机构 担保
票据池 因采购货物需要
2022 年 公司及 浙商 2022 年
森林纸业 150.71 质押担 开立信用证,为支 否
9 月 2 日 子公司 银行 11 月 4 日
保 付能力提供担保
票据池 2022 年 因采购货物需要
2022 年 公司及 浙商
森林纸业 99.04 质押担 10 月 21 开立信用证,为支 否
9 月 6 日 子公司 银行
保 日 付能力提供担保
票据池 2022 年 因采购货物需要
2022 年 公司及 浙商
森林纸业 98.3 质押担 11 月 21 开立信用证,为支 否
9 月 6 日 子公司 银行
保 日 付能力提供担保
票据池 因采购货物需要
2022 年 公司及 浙商 2022 年
森林纸业 63.88 质押担 开立信用证,为支 否
9 月 8 日 子公司 银行 11 月 5 日
保 付能力提供担保
票据池 2022 年 因采购货物需要
2022 年 公司及 浙商
森林纸业 139.48 质押担 11 月 15 开立信用证,为支 否
9 月 8 日 子公司 银行
保 日 付能力提供担保
票据池 2022 年 因采购货物需要
2022 年 公司及 浙商
森林纸业 51.99 质押担 11 月 20 开立信用证,为支 否
9 月 8 日 子公司 银行
保 日 付能力提供担保
票据池 2022 年 因采购货物需要
2022 年 公司及 浙商
森林纸业 71.35 质押担 11 月 15 开立信用证,为支 否
9 月 8 日 子公司 银行
保 日 付能力提供担保
2022 年 票据池 因采购货物需要
公司及 浙商 2022 年
9 月 21 森林纸业 95.65 质押担 开立信用证,为支 否
子公司 银行 12 月 6 日
日 保 付能力提供担保
2022 年 票据池 2022 年 因采购货物需要
公司及 浙商
9 月 30 森林纸业 308.68 质押担 11 月 30 开立信用证,为支 否
子公司 银行
日 保 日 付能力提供担保
2022 年 票据池 2022 年 因采购货物需要
公司及 浙商
9 月 30 森林纸业 93.98 质押担 11 月 21 开立信用证,为支 否
子公司 银行
日 保 日 付能力提供担保
因采购货物需要
2022 年 票据池
公司及 联合纸 浙商 2023 年 3 开立银行承兑汇
9 月 15 24.00 质押担 是
子公司 业 银行 月 15 日 票,为支付能力提
日 保
供担保
合计 1,19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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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预计为森
林纸业等4家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其中,预计为森林纸
业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联合纸业担保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独立董事对此
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发生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了《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森林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6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598532473H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大溪北路 460 号
法定代表人:林启法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
售;日用木制品销售;贸易经纪;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比例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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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纸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5,849.64 1,977.10
负债总额 6,182.16 2,056.32
净资产 -332.53 -79.22
项目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845.92 12,102.88
净利润 -1,304.23 253.31
(二)浙江森林联合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3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MA2DYWY524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金塘北路 38 号
法定代表人:林启军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联合纸业 61%的股份,为联合纸业实际控制人;温岭市
志达贸易有限公司、温岭市腾兴商贸有限公司、温岭市良宝贸易有限公司、温岭
市赋兴汽摩制造有限公司、温岭市朱柯贸易有限公司等 5 家投资者分别持有浙江
森林联合纸业有限公司 5%、5%、14%、11%、4%的股份。
联合纸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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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3,837.04 32,043.76
负债总额 3,879.49 2,116.66
净资产 19,957.55 29,927.10
项 目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3.6 -30.4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森林纸业提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人:浙江森林纸业有限公司
2、保证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
3、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4、担保额度及范围:
(1)本最高额保证项下的担保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
(2)本合同保证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票据质押池融
资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
裁)费、律师费、保管费、质物处置费、过户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担保方式:票据池质押保证对应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
票、流动资金贷款等。
6、担保的实现:本合同项下任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未受清偿的,债权人有
权将保证方质押票据到期托收款项及票据保证金池保证金优先用于清偿票据质
押池融资项下债务,上述“期限届满”包括质权人依照主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7、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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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联合纸业提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人:浙江森林联合纸业有限公司
2、保证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
3、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4、担保额度及范围:
(1)本最高额保证项下的担保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
(2)本合同保证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票据质押池融
资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
裁)费、律师费、保管费、质物处置费、过户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担保方式:票据池质押保证对应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
票、流动资金贷款等。
6、担保的实现:本合同项下任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未受清偿的,债权人有
权将保证方质押票据到期托收款项及票据保证金池保证金优先用于清偿票据质
押池融资项下债务,上述“期限届满”包括质权人依照主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7、是否提供反担保:联合纸业少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所控制企业持有
的联合纸业股权比例,为公司给联合纸业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森林纸业、联合纸业提供担保,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
融资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其中森林纸
业的资产负债率超 70%。但是其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
正常,资金能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且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预计为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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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业等4家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联合纸
业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其中,预计为森林纸业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预计为联合纸
业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406.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1.05%,无逾期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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