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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石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 3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和会议文件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
宏胜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2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
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三、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提名赵颖女士、马学锋
先生为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两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
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颖,女,出生于 1981 年 2 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6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南京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商务助理;2008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公司营业管理部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营业管理部经理。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颖女士通过镇江冠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
公司 0.02%的股份。赵颖女士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颖女士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形。




    马学锋,男,出生于 1977 年 3 月,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3 年 5 月到 2009
年 1 月任南京冠石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人员,2009 年 2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南京合
邑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南京合邑电子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南京合邑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马学锋先生通过镇江冠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0.68%的股份。马学锋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巍先生之妻弟,
除此以外,马学锋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学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