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05 公司简称:容百科技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容百科技 688005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兆华 万梦琪 电话 0574-62730998 0574-62730998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 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 电子信箱 ir@ronbaymat.com ir@ronbaymat.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4,912,505,997.11 4,263,134,689.02 1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42,836,731.89 3,130,060,266.91 3.60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556,130.78 -554,043,573.09 92.32 营业收入 1,948,558,719.69 1,342,706,241.17 4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827,116.80 111,562,593.60 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2,723,432.93 105,997,504.17 -3.0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0 6.35 减少2.7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2 -9.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2 -9.38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例(%) 数量 份数量 数量 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 32.39 129,000,000 — 无 0 (有限合伙) 有法人 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 6.63 26,394,900 — 无 0 (有限合伙) 有法人 境内自然 王顺林 4.85 19,310,800 — 无 0 人 共青城容诚投资管理合伙企 境内非国 4.44 17,675,300 — 无 0 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台州通盛锂能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 4.40 17,537,500 —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上海哥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 4.08 16,246,100 — 无 0 (有限合伙) 有法人 境内非国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93 15,634,400 — 无 0 有法人 天津世纪金沙江股权投资基 境内非国 3.93 15,634,400 — 无 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产业发 境内非国 3.76 14,954,600 — 无 0 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 境内非国 3.50 13,957,800 — 无 0 限公司 有法人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上海容百与容百发展存在关联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系,阳光财险与通盛锂能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说明:报告期末公司未上市,公司股份未流通且未达到限售条件,公司不区分有限售条件股份与 无限售条件股份,因此上述表格中公司不填写“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及“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公司上市后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40,254.8633 万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 年上半年,在发展绿色经济的推动下,公司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新能源材料企业,确 立了高能量密度及高安全性的产品发展方向,以产品差异化来提升竞争实力,努力为新能源行业 做出贡献。公司以“发展新能源产业,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使命,在高镍产品客户开发、产品研 发、产能扩张、供应链开发、再融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销量 13,091 吨,同比增加 92%;正极销量 11,164 吨,同比增长 87%, 其中高镍完成 9,790 吨,同比增加 201%,常规系列完成 1,374 吨,同比减少 48%;前驱体销量 1417 吨,同比上升 4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4,855.87 万元,同比增加 45.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为 102,72.34 万元,同比下降 3.09%。其中,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12,148.46 万元,同比 2018 年二季度增加 47.48%,二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534.58 元,同比 2018 年二 季度增加 8.03%。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外购前驱体增加等因素影响,毛利率同比出现下 降,但公司二季度加强了供应链管控,情况有所改善。预计下半年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趋缓, 同时公司会加大自制前驱体的应用,毛利率环比将进一步向好。 1、加速新品开发,保持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研发高镍产品,产品能量密度高、放电容量大、循环性能好、结构较稳 定。其中,高镍动力 NCM811、单晶 NCM622 等多项产品,得到宁德时代、力神、比亚迪等优 质客户的认可。2019 年 5 月起,动力 NCA 产品出货量已达到百吨级/月,NCA 产品在能量密度、 循环寿命、安全性能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后续将加大市场开拓的力度。 2、优化客户结构,开拓高端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营销策略,根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变化,重点针对软包、方型电池 客户推出多款三元高镍材料,加快海内外优质客户的甄选和认证。目前已完成对多个优质客户的 送样,加快新客户的导入,进一步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 3、加快产能建设,满足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产能布局,在现有产能无法满足订单需求的情况下,加速完成鄂州三期 新产线建设,新增产能 7200 吨/年;鄂州四期、遵义一期、临山综合基地等项目也在正常进行。 新产线的全面推进,将大幅度提升公司的产能,满足未来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 4、打通融资渠道,奠定发展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总计超过 10 亿元的银行 信用额度。各大合作银行在集团授信、流动资金、项目贷款、信用证、海外业务等方面给予公司 更大力度的保障和支持,为公司实现跨越式腾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整合有效资源,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加快资源整合,积极开拓原材料供应渠道。同时,公司采取“背靠背”方式锁定原材料价 格,进一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实行全面成本管理,进一步夯实全面质量管理 体系,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制造成本,严格控制各项期间费用,对日常经营提出降本增效目标。 6、持续创新改善,提升管理能力 公司创建并完善了一套全生命周期的创新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将战略创新项目分为客户开 发、产品研发、工程建设、供应链开发、组织变革、管理变革六个革新小组进行管理,并成立相 应的决策委员会对相关项目的立项、执行、考核评价进行决策与推进。该管理体系使得公司在客 户开发、产品研发、工程建设、供应链开发、组织变革、管理变革等方面,能够进行高效的提案、 决策、实施落地与总结评价,形成科学、合理的创新管理闭环,为公司在技术、产能、客户结构 与管理体系等领域持续建立先发优势,营造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国际知名咨询公司在项目管理、流程再造等方面为公司提供咨询和培训, 进一步优化公司项目管理体系,简化审批流程,提升经营效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661,201,056.6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746,301,417.96 应收账款 1,085,100,361.28 应付票据 214,035,757.4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41,547,147.26 应付账款 627,511,389.80 2、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 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 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 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 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