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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百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之回复报告2020-05-21  

						《关于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
证科创公函〔2020〕0020 号,以下称“问询函”)收悉,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审计机构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对问询函进行回复,
请予审核。




                              2
    一、年报披露,2019 年,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27,218.07 万元,绝大部分为今年新增应收账款。其中,除前期已经披露的对深
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电
池)的应收账款外,新增对宁波奉化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德
朗能)应收账款共计 5,293.10 万元、对江西远东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
电池)应收账款共计 3,391.50 万元。年报显示,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共单项计
提 16,974.38 万元的坏账准备,较期初增长 16,763.29 万元。公开信息显示,宁
波德朗能系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朗能)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德朗能 2018 年、2019 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039.41 万元、-
7,595.02 万元;远东电池 2018 年、2019 年净利润分别为-7,425.42 万元、-
34,136.4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对宁波德朗能、远东电池应收账款的账
龄、是否存在逾期;(2)结合宁波德朗能、远东电池截至目前对公司的回款情
况,宁波德朗能、远东电池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其他公司对宁波德朗能、
远东电池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比例情况,说明上述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确定依
据,是否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并说明原因;(3)公司与宁波德朗
能、远东电池就上述应收账款达成的还款安排情况,宁波德朗能、远东电池对上
述应收账款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情况。请公司保荐人发表意见,请年审会计师对
问题(1)、问题(2)发表意见

    回复:

   (1)请补充披露对宁波德朗能、远东电池应收账款的账龄、是否存在逾期


    报告期末,公司对宁波德朗能、远东电池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1 年以内       1-2 年

宁波德朗能                     5,293.10             972.96      4,320.14

远东电池                       3,391.50           2,723.45        668.05

  合 计                        8,684.60           3,696.41      4,988.19

    如上表所述,公司期末对宁波德朗能、远东电池的应收账款由 1 年以内与 1-
2 年账龄所构成,公司对两者采取“月结 60 天”信用期政策,上述应收账款均
                                          3
已逾期。

   (2)结合宁波德朗能、远东电池截至目前对公司的回款情况,宁波德朗能、
远东电池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其他公司对宁波德朗能、远东电池应收账款
计提坏账比例情况,说明上述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是否存在应收
账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并说明原因

    1、宁波德朗能相关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宁波德朗能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5,293.10 万元。报告期末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宁波德朗能对公司无进一步回
款。

    在生产经营情况方面,据了解并经公司现场走访,宁波德朗能受新能源汽车
补贴退坡与销量下降所影响,其目前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市场业务有所收缩,重
点发展境外储能及消费电子业务,并已取得了一定规模订单,正在积极准备生产、
保障订单交付。

    在行业计提情况方面,经检索查询,报告期末境内其他上市公司对宁波德朗
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计提比例

       中国宝安                 9,137.41         1,370.61        15.00%

       金冠股份                 2,004.19           146.09         7.29%

       中科电气                   415.30           207.65        50.00%

       天奈科技                   337.24           337.24       100.00%

       容百科技                 5,293.10         2,646.55        50.00%

    从上表可知,公司对宁波德朗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中科电气相
同,并高于中国宝安、金冠股份,处于各公司的中等水平。

    在回款保障措施方面,根据 2019 年 7 月公司子公司容百贸易与宁波德朗能
所签订的《质押合同》,宁波德朗能以其持有的 5,208.18 万元锂离子电池存货,
对公司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根据合同约定,宁波德朗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公
                                      4
司委派的库管人员在宁波德朗能所免费提供的场地内,对出质锂电池进行保管监
督与出库管理;同时,双方约定宁波德朗能对该批质押电池的销售,所得款项将
优先用于清偿其对公司的债务欠款,或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以继续担保对公司债务
的履行。

    2019 年 9 月,宁波德朗能将上述部分质押锂电池出售给其母公司上海德朗
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德朗能”),并由上海德朗能转售给浙江伊卡
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经容百贸易与该三方主体所签署的四方协议约定,由浙江伊
卡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将货款直接支付给容百贸易。由于浙江伊卡能源汽车有限公
司未能如期付款,容百贸易于 2019 年 12 月起诉宁波德朗能、上海德朗能及浙江
伊卡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支付拖欠货款 1,696.50 万元及逾期付款
违约金等。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剩余约 65.62%的尚
未出售质押锂电池,目前由公司委派专人进行保管监督与出库管理。

    综上,结合宁波德朗能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其他上市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其对公司所质押的锂电池及其销售情况,并考虑上述通过诉
讼方式追回货款的可能性、剩余质押电池的可变现价值等因素,公司认为宁波德
朗能的应收账款存在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并根据上述情况按 50%比例单项计提
了坏账准备。

    2、远东电池的相关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远东电池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3,391.50 万元。报告期末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远东电池对公司的累计回款金
额为 500.58 万元。

    在生产经营情况方面,据了解并经公司现场走访,远东电池受新能源汽车补
贴退坡与销量下降所影响,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业务占比大幅降低,其产品目前主
要用于电动自行车及电动工具等应用领域。

    在行业计提情况方面,经检索查询,报告期末境内其他上市公司对远东电池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计提比例

      中国宝安                2,053.74               616.12         30.00%

      杭可科技                3,872.54             1,161.76         30.00%

      容百科技                3,391.50             1,017.45         30.00%

    从上表可知,公司及其他上市公司对远东电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较为一致,不存在明显差异情况。

    在回款保障措施方面,鉴于公司对远东电池的逾期应收账款较长时间未有明
显回款改善,为促进款项回收,子公司湖北容百于 2020 年 1 月向远东电池提起
诉讼。双方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接受法院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根据江西省宜
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远东电池应归还湖北容百 3,356.52 万元,其中
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 500 万元货款,剩余款项于 2020 年 5 月起每月支付
300 万直至还清。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远东电池已按约定向湖北容百支付了
500 万元货款,调解协议正常执行中。

    此外,经查询,远东电池为上市公司智慧能源(600869)的全资子公司,根
据智慧能源的合并报表显示,其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1.55 亿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 4,490 万元,子公司远东电池存在部分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以
及存货损失的风险。

    综上,结合远东电池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其他上市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的计提情况,以及双方所签订的还款调解协议及期后还款情况,并考虑调解
协议后续履行情况的不确定性,公司认为远东电池应收账款依然存在无法全部收
回的风险,并根据上述情况按 30%比例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

   (3)公司与宁波德朗能、远东电池就上述应收账款达成的还款安排情况,宁
波德朗能、远东电池对上述应收账款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情况。

    公司与宁波德朗能目前尚未签署具体的还款协议,但双方已就宁波德朗能所
持有的 548.23 万只锂离子电池签署了《质押合同》,以对公司的 5,208.18 万元
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双方约定宁波德朗能对该批质押电池的销售,所得款
项将优先用于清偿其对公司的债务欠款,或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以继续担保对公司

                                         6
债务的履行。目前,公司已委派专人对宁波德朗能所质押锂电池进行保管监督与
出库管理,如宁波德朗能对质押电池存货进行销售,公司将通过签订多方合同等
方式,收取相关质押物的销售价款。

    公司与远东电池于 2020 年 4 月接受法院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根据江西
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远东电池应归还公司 3,356.52 万元,其中
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 500 万元货款,剩余款项于 2020 年 5 月起每月支付
300 万直至还清。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远东电池已按约定向公司支付了 500
万元货款,调解协议正常执行中。

    综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 2019 年末对宁波德朗能、远东电
池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8,684.60 万元,由 1 年以内与 1-2 年账龄所构成,均已
超过信用期;同时,鉴于对宁波德朗能诉讼情况的不确定性和剩余质押电池的可
变现情况的不确定性,以及远东电池和解协议履行结果的不确定性,公司依然存
在对宁波德朗能和远东电池的应收账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结合两公司的还款
进展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其他上市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相
关保障措施以及还款计划履行情况的不确定性等,公司对宁波德朗能与远东电池
应收账款需单项认定判断信用风险,并分别按 50%、30%比例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具有合理性。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19 年末对宁波德朗能、远东
电池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8,684.60 万元,由 1 年以内与 1-2 年账龄所构成,均
已超过信用期;同时,鉴于对宁波德朗能诉讼情况的不确定性和剩余质押电池的
可变现情况的不确定性,以及远东电池和解协议履行结果的不确定性,公司依然
存在对宁波德朗能和远东电池的应收账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结合两公司的还
款进展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其他上市公司对其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相关保障措施以及还款计划履行情况的不确定性等,公司对宁波德朗能与远东电
池应收账款需单项认定判断信用风险,并分别按 50%、30%比例单项计提减值准
备,具有合理性。

    二、年报披露,公司对比克电池共计 14,463.01 万元的应收账款按照 80%的
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11,570.88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比克电池截至目前

                                      7
对公司的还款进展情况;(2)结合比克电池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剩余应收账款
后续回款的可能性。请公司保荐人、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比克电池截至目前对公司的还款进展情况

    公司同比克电池于 2019 年 11 月初签署应收款项付款协议,约定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比克电池将分八期累计向公司支付欠款 20,948.26 万元。此后,受部分
下游整车厂商客户持续欠款及公司等供应商披露债务公告所影响,比克电池的现
金流状况存在压力,未能完全按照付款协议约定履行还款。

    自签署付款协议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累计收到比克电池还款电汇 65.02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820 万元、融信凭证 350 万元,并通过等额货款互抵减少应
收账款 5,600 万元。其中,200 万元融信凭证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付款期限已届
满,出具方到期未能支付款项,公司已将对应金额转为对比克电池的应收账款。
此前,公司 2019 年年报已将前述所收到的 350 万融信凭证作为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票据按 80%计提了坏账准备。

  (2)结合比克电池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剩余应收账款后续回款的可能性

    比克电池对公司等供应商货款出现支付困难的情况,主要系受下游客户整车
厂商大规模欠款所致,其目前在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据了解,比克电池目前重点
发展回款情况相对较好的电动自行车、平衡车、电动工具、储能等业务,并已获
得了一定规模订单,正积极筹措资金保障订单交付。期间,公司在严格控制应收
账款风险敞口的前提下,保持与比克电池的业务合作。

    考虑到比克电池现阶段偿付能力及下游整车厂商客户回款情况虽未见实质
性明显改善,但亦未出现停产歇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等重大不利情况,并积
极拓展电动自行车、消费数码、储能等领域业务。结合比克电池目前的生产经营
情况,公司认为随着比克电池生产经营及新业务的开展,双方保持合作,预期后
续存在可陆续收回部分货款的可能性,按 80%比例对其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具有合理性。


                                      8
    公司虽然已将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 80%,但仍将
继续积极通过诉讼保全、货款催收等措施,追缴全部应收款项,保障公司的合法
权益。后续,公司将及时根据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偿付能力、回款进展等情况,
进一步评估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充分情况。

    综上,结合比克电池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期后续可陆续收回部分货
款,报告期末对其应收款项按 8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关于比克电池经营状况及其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公司保荐机构与
审计机构对比克电池进行了实地走访,现场了解了其生产经营情况;就相关应收
账款诉讼进展、回款预期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合理性,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
访谈;比较分析了其他上市公司对比克电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结合比克电池目前的生产经营情
况,预期后续存在可陆续收回部分货款的可能性,报告期末对比克电池应收款项
按 8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经核查,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结合比克电池目前的生
产经营情况,预期后续存在可陆续收回部分货款的可能性,报告期末对比克电池
应收款项按 8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三、前期公告披露,公司同意比克电池以账面价值为 5,600 万元的圆柱电池
产品“H18650CIL”型号锂离子电芯产品抵销对公司的等额欠款,并对该批产品
以 30%的比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还表示计划重点向消费数码、小型储能及
小型动力等应用领域销售该批锂电池电芯产品,该型号产品不存在因市场饱和变
现困难的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批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
情况,并说明截至目前的销售数量、回款金额等销售进展情况与公司销售预期的
差异;(2)目前对该批锂离子电芯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及比例,并说
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请公司保荐人、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9
  (1)该批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并说明截至目前的销售数
量、回款金额等销售进展情况与公司销售预期的差异

    2020 年以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锂电池市场的总体交易活跃情况明显降
低,公司该批电芯的销售价格与公司的市场询价结果不存在明显差异。其中,因
春节假期及疫情复工后的有效销售时间较短,加之市场已了解公司希望尽早出售
该批电池存货的情况,意向购买方所报价格及目前所达成的变现价格虽低于部分
电池厂商的产品售价,但确保了公司可直接收回电池销售所得款项。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签订销售合同的电芯数量占该批电芯总数的
比例为 56.26%,并已收到合同全部货款 1,818.45 万元,其中 38%的合同电芯已
完成发货,其余 62%的合同电芯将由客户陆续完成提货。由于锂电池市场受疫情
影响整体景气度有所降低,加之公司在春节假期及疫情复工后的有效销售时间较
短,该批电池存货截至目前的销售进展情况符合公司销售预期。

  (2)目前对该批锂离子电芯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及比例,并说明存
货跌价准备计提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比克电池采购电池的含税采购金额为 5,600
万元,加上产品检测、仓储保管等费用后的不含税存货成本为 5,038.11 万元,公
司结合已销售的电芯变现价格,根据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计提了 2,205.44 万元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 43.77%。

    公司根据期后的销售价格测算存货的跌价情况,其中期后已经实现销售的电
芯产品按合同约定的售价测算,尚未签订合同的按最后一次销售数量较多的合同
售价折算不含税销售单价,并在考虑相关的附加费用后测算其可变现净值,将其
与账面价值比较测算存货跌价准备,该方法具有合理性。

    关于该批锂电池的销售进展情况、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公司保荐机构与审计
机构访谈了公司销售人员,了解了该批电芯产品目前的销售、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查阅了公司所签订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货记录及相关回款凭证;了解并复
核了公司关于该批电芯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结合市场状况、商业谈判等情况
                                     10
签订了部分电池存货的销售合同,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电池存货的出售比例已
达到 56.26%;在计提跌价准备金额计算方法上,针对已签订销售合同的存货,
按照期后实际销售价格作为测算预计可变现金额的基础,针对尚未签订销售合同
的存货,根据最近一次销售数量较多的合同价格作为测算预计可变现净值的基础,
据此测算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存货余额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

    经核查,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结合市场状况、商业谈
判等情况签订了部分电池存货的销售合同,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电池存货的出
售比例已达到 56.26%;在计提跌价准备金额计算方法上,针对已签订销售合同
的存货,按照期后实际销售价格作为测算预计可变现金额的基础,针对尚未签订
销售合同的存货,根据最近一次销售数量较多的合同价格作为测算预计可变现净
值的基础,据此测算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存货余额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
有合理性。




    四、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 1.69 亿元,同比增长
63.87%,账面价值 1.3 亿元,同比增加 30%。同时,公司对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的
计提比例由 2018 年的 3.08%增加至 22.47%。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库
存商品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大幅提升对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
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库存商品的定制化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库存商品积压,
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1)报告期内库存商品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大幅提升对库存商品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报告期末库存商品大幅增加主要系为促进欠款回收,公司向债务方比克
电池采购锂电池产品所致,同时期末库存商品的存货跌价准备及计提比例增加亦
主要由该批电芯产品相关跌价准备所构成。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库存商
品的构成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变动金额   变动占比

库存商品余额-常规产品           11,748.60    10,244.11   1,504.49     23.00%

库存商品余额-电芯产品            5,038.11            -   5,038.11     77.00%

      库存商品余额小计          16,786.71    10,244.11   6,542.60    100.00%

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常规产品        1,567.09       315.12   1,251.97     36.21%

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电芯产品        2,205.44            -   2,205.44     63.79%

    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小计         3,772.53       315.12   3,457.41    100.00%

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常规产品       10,181.51     9,928.99     252.52      8.18%

库存商品账面价值-电芯产品        2,832.67                2,832.67     91.82%

    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合计        13,014.18     9,928.99   3,085.19    1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16,786.71 万元,跌价准备
金额 3,772.53 万元,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13,014.18 万元。其中,电芯产品账面余
额 5,038.11 万元,占期末库存商品同比增加额的比例为 77%。剔除电芯产品的影
响,其余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 11,748.60 万元,较 2018 年末的库存商品账面余
额 10,244.11 万元,增加幅度为 14.69%,主要系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备货增加导
致期末库存商品增加,期末常规产品库存商品的增加具有合理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3,772.53 万元,
其中电芯产品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为 2,205.44 万元,占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增加额
的比例为 63.79%。剔除电芯产品的跌价影响,其余库存商品跌价准备金额为
1,567.09 万元,较 2018 年末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增加 1,251.97 万元。库存商品跌
价准备的增加主要系 2019 年湖北鄂州四期工程及贵州生产基地产线在试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部分不合格料及废品,公司期末按预计的废料价格计提了 1,225 万元
跌价准备,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具有合理性。

  (2)结合库存商品的定制化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库存商品积压,如是,请充
分提示风险

    除电芯产品外,公司其余库存商品主要为根据客户订单及预计销售情况生产
形成的备货产品,期末存货余额 11,748.60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4.69%,不存在
库存商品大规模积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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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公司报告期末库存商品的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向债务方比克电池采购
锂离子电芯产品所致,存货跌价准备及计提比例的增加亦主要由该批电芯产品及
新产线试生产所形成的废品废料相关跌价准备所构成;公司其余常规产品的库存
商品增幅较小,不存在库存商品大规模积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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