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2020-06-15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同比克电池于 2019 年 11 月初签署应收款项付款协议,约定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比克电池将向公司支付第八期还款,累计计划还款金额 20,948.26 万元。
2020 年 5 月 16 日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本期收到比克电池电汇款项 1 万元、
银行承兑汇票 260 万元,对比克电池销售正极材料产品 261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还款协议已到期,公司累计收到比克电池还款电汇 76.13 万元、银行承兑
汇票 1,113.21 万元。
公司将持续跟进比克电池生产经营状况,积极追缴货款,并将在严格控制应
收账款风险敞口的前提下,与比克电池保持业务合作。同时,公司将及时根据诉
讼进展情况、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评估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的充分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披露了比克电池部分应收票据未能到期兑付的风险
提示公告,并根据付款协议分期披露了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截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还款协议已到期,公司对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回款进展情况如下:
一、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回款进展情况
公司同比克电池于 2019 年 11 月初签署应收款项付款协议,约定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比克电池将分八期向公司支付还款,合计还款金额为 20,948.26 万元。2020
年 5 月 16 日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本期收到比克电池电汇款项 1 万元、银
行承兑汇票 260 万元,对比克电池销售正极材料产品 261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还款协议已到期,八期累计收到比克电池还款电汇
76.13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1,113.21 万元、融信凭证 350 万元,并通过等额货款
互抵减少应收账款 5,600 万元。其中,350 万元融信凭证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 5 月 26 日付款期限届满,出具方到期未能支付款项,公司已将对应
金额转为对比克电池的应收账款。同时,公司 2019 年年报已将对比克电池的应
收账款及前述 350 万融信凭证按 80%比例计提了坏账准备。
二、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后续催收措施
公司目前虽然已将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 80%,但仍
将继续积极通过诉讼保全、货款催收等措施,追缴全部应收款项,保障公司的合
法权益。此前,子公司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已对郑州比克与深圳比克提起
诉讼并获得法院受理。截至 2020 年 6 月 15 日,相关案件在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处于一审程序中,此前郑州比克、深圳比克已分别提出了
管辖权异议。其中,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做出裁定,驳回了
郑州比克的管辖权异议,郑州比克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目
前处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程序中;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了深圳比克的管辖异议。
此外,公司将持续跟进比克电池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追缴货款,并将在严
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敞口的前提下,与比克电池保持业务合作。同时,公司将及
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评估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的充分情况。
三、相关应收账款风险因素提示说明
1、公司为保障相关债权利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并获得裁定支持,但
由于可能不是第一顺位保全人,存在财产保全价值无法覆盖诉讼金额的风险。同
时,鉴于比克电池未能按照付款协议约定进行还款,双方正在协商进一步的还款
方案,并将根据后续协商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2、公司在 2019 年年报已将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
80%,后续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综合
评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进一步提高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将对公司
当期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应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