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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百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4 名,实到监事 4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
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长朱岩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韩国对外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韩国扩建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符合公司的市场需求和战略规划,
作为公司进军海外的必经之路势在必行。本次正极建设项目有助于公司开拓韩国
市场,适应终端市场的全球竞争格局。在韩国建立制造基地能够加强与日韩的技
术交流,有效整合韩国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因此,在韩国投资建设正极材
料建设项目规划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经监事表决,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
通过。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