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容百科技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4-16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懿清女士、独立董事姜慧女士及董事张慧清
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赵懿清女士担任。其中,张慧清先生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补选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1.《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2.《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及 2020 年内部审计
1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计划》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月 25 日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8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月 25 日 2.《公司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10 1.《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3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月 28 日 2.《关于韩国对外投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的综合评估,经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提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后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 2020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
业务时间安排、审计项目组成员、审计师关注的重要领域、审计师建议管理层关注事项等审
计工作以适当方式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
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
项审计任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工作计划,积
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
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认为该等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进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控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
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足够时间和精
力完成工作职责,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
2021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
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智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