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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百科技:容百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取消了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
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
了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了出租
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根据衔接规定,对所有租
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三、审批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
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