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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百科技:容百科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概述

    随着公司客户结构优化和客户信用风险管控能力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对应收
款项的管理,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账龄为
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根据是否在信用期内划分为不同的账龄组合,对信
用期内的应收账款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从5%变更至1%。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   公司对账龄组合的确定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未发生变更。

    2.   公司对账龄为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
计做出变更,将账龄为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根据是否在信用期内为划分
不同的账龄组合,对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
从5%变更为1%。
    公司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新了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 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
                    账   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1-2 年                                      10.00

      2-3 年                                      30.00

      3-4 年                                      50.00

      4 年以上                                    100.00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
                    账   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信用期内(含,下同)                         1.00

      信用期外至 1 年以内)                        5.00

      1-2 年                                      10.00

      2-3 年                                      30.00

      3-4 年                                      50.00

      4 年以上                                    100.0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在严格控制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前提下与客户开展业务合作。随着公司
业务的发展,公司的客户结构不断优化,加之行业景气度上升,下游客户经营状

况与偿付能力提升,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下降,应收账款质量显著提升。
    公司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客户信用风险管控,对客户信用风险的管控能力与
信息化管理水平均有所提升。同时,公司加强对逾期应收款项的回收力度,逾期
应收账款的金额和占比相比上年末均呈现下降。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
管理模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
定,结合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风险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
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后,公司进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
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未来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基于2020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的余额及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事项预计将使得公司2021年度预期信用损失减少人民币约2,49 8万元,
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总额约2,498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以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

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说
明,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业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的
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