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容百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7-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作为宁
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容百科技”或“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容百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162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00万股。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战略配售限
售股股东为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安排依法设立的投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
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
数量为1名,持有限售股共计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23%,将于2021
年7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及限售股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2021年1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4,097,683.00股登记,
公司股份总数由443,285,700股增至447,383,383股,导致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限售股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占公司股本总额由0.4061%变为0.4023%。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2日。


                                  1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800,000股。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1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0        0.4023%       1,800,000       0
             合计               1,800,000        0.4023%       1,800,000       0

     4、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限售股               1,800,000                      24
              合计                       1,800,000                      24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配售对象
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
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容百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限售规定。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容百科技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容百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欣                 高若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