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容百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23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 3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普通股股东人数 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05,551,08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05,551,0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5.945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5.945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白厚善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其中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部分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张媛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05,551,0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05,551,0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05,551,0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数 (%) 数 (%)
号
1 关于公司《2021 76,551,0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76,551,0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 76,551,08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已由独立董事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委托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祥勇、王双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