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容百科技: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1-07-23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证券代码:688005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 年 7 月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5
三、基本假设 ............................................................................................................... 6
四、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7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 ............................................................... 9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1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容百科技:指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指《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
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4.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
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5. 股本总额: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6.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子公司)任职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7.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8.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9. 归属:指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
行为。
10. 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足
的获益条件。
11. 归属日: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
必须为交易日。
12. 限售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
   偿还债务的期间。
13. 解除限售期: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
   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14. 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须
   满足的条件。
15.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的期间。
16.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7.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8.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9.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 《公司章程》:指《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1.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2. 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23. 《披露指南》:指《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
24. 元:指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容百科技提供,本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
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对容百
科技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
不构成对容百科技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
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
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
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慧
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0-47)。
    4、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0-049)。
    5、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由 65
人调整为 135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
      基于公司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安排、适当扩大股权激励对象范围从而有利
于进一步提高骨干员工积极性、提升整体激励效果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5 人调整为 135 人,预留
授予总量与 2021 年 7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预留授予总量一致,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第一类 占授予第一类
序                       国                                              占公司股本总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总
号                       籍                                                额的比例
                                                 量(万股)   数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中
1          葛欣                  董事会秘书        0.8986          0.208%          0.002%
                         国
                     小计                          0.8986          0.208%          0.002%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34 人)            21.6014          4.997%          0.048%
                  预留部分合计                    22.5000          5.205%          0.050%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第二类 占授予第二类
 序                         国                                           占公司股本总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总
 号                         籍                                             额的比例
                                                 量(万股)   数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中
 1          葛欣                 董事会秘书        1.7972          0.201%          0.004%
                            国
                     小计                          1.7972          0.201%          0.004%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34 人)            43.2028          4.827%          0.097%
                  预留部分合计                    45.0000          5.028%          0.101%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②本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占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的计算分母为首次授予 409.7683 万股与此次预留授予 22.50 万
股之和;占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的计算分母为首次授予 850.00 万股与此次预留授予 45.00 万
股之和。
    ④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
容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预留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所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调整需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