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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百科技:容百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1年8月2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白厚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宁波容百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
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及授予价格》的
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8月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作相应的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含预留)由24元/股调整为23.91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36.48元/股调整为36.39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白厚善先生、刘相烈先生、张慧清先生、张媛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该
事项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8月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含预留)
由63.60元/股调整为63.51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14.35
元/股调整为114.26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