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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百科技:容百科技关于与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仙桃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2021-10-19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仙桃市人民政
   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称“容百集团”)与仙桃市人民政
府于近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计划在锂电池正
极材料产业基地及配套产业、产能基金、新能源科教基地建设等方面建立战略合
作关系。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项
尚需双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另行签署相关正式合作协议。
     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因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终止的风险。项目涉
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协议中相关项目建设分期投入且周期较长。建设过程中存在下游市场需
求调整、宏观经济变化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协议中投资规模为预估值,不代表实际投入额。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
用于项目投资,存在投资额估计差异等风险。
     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最新制定的“新一体化”战略与仙桃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协议相关方规划在仙桃建成年产能40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制造基地,分三期
建设完成。一期(年产能10万吨)和二期(年产能10万吨)计划于2025年前建成,
三期(年产能20万吨)计划于2030年前建成。
    协议相关方计划在仙桃设立产能基金,用于年产能40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制
造基地建设项目,其中一期项目年产能10万吨,产能基金一期规模16亿元,双方
将根据后续协议内容履行相应出资安排。
    协议相关方规划设立新能源材料工程装备公司、产能基金、培训基地、清洁
能源项目、新能源回收利用项目等,致力于在仙桃市打造全球新能源材料行业最
大规模的正极材料产业基地及配套产业,共同推动在仙桃及在鄂其他地区布局的
展开。
    (一)     协议签署方的基本情况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政府为协议甲方。
    公司及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称“容百集团”)为协议乙方,双方将
按照各自或集团内指定其他关联方参与的协议内容承担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北京
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1.09%合伙份额,为公司的间接控股方及实际控制人白厚善所控制企业,构成公
司关联方。
    (二)     协议签署的方式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真诚合作、协同发展、互惠共赢”的原则,为建立长期、
稳定的战略投资合作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后续签署具体协议时,将履行相应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四)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或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二、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主要内容
    1. 甲乙双方规划在仙桃建成年产能40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制造基地,分三
期建设完成。一期(年产能10万吨)和二期(年产能10万吨)计划于2025年前建
成,三期(年产能20万吨)计划于2030年前建成。
    2. 甲乙双方在仙桃设立产能基金,用于年产能40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制造
基地建设项目,其中一期项目年产能10万吨,产能基金一期规模16亿元,双方将
根据后续协议内容履行相应出资安排。
    (二)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充分发挥在对口合作、协同发展方面的区域优势,与乙方共同推
动在仙桃及在鄂其他地区的产业布局项目落地。
    2. 双方将于2021年底前另行签署正极材料产业基地及配套产业、产能基金、
培训基地建设相关协议,并将于2022年3月底前签署新能源回收利用基地相关协
议。协议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分担以具体协议内容为准。
    (三)   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到期后,如双方均未以
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不超过十年。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增强产品供应能力,满足下游客户需求。通过提升新基地在产品技术、
工程装备、制造成本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2. 公司拟进行的项目建设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对公司长期
的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具体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不会对公司
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
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履行审批程序及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因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终止的风险。项目涉
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 协议中相关项目建设分期投入且周期较长。建设过程中存在下游市场需
求调整、宏观经济变化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 协议中投资规模为预估值,不代表实际投入额。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
用于项目投资,存在投资额估计差异等风险。
    5.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公司及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称“容百集团”)与仙桃市人民政府于
近日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