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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3-30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
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不存在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80亿元,

全 部 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1年 度经审 计 净 资产 的
65.88%。除上述对外担保之外,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规范对外担
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 生产经营
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
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于清教、赵懿清、姜慧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