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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百科技: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2号)同意注册,于2019年
7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容百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需要,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期和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
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履行原保荐机构剩余期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华泰联合
证券将履行中信证券剩余期限的持续督导工作。华泰联合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
韩斐冲先生、董瑞超先生(简历见附件)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信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徐欣先生、高若阳先生、项目团队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
谢!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韩斐冲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
人。曾主持或参与设研院可转债、隆华科技可转债、长青集团可转债、江阴银
行可转债、佳沃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王府井吸收合并首
商股份、天山铝业重组上市、绿景控股重大资产重组、国投高新要约收购神州
高铁、北控要约收购金宇车城、新希望投资集团协议收购兴源环境、首钢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等项目。
   董瑞超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
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中伟股份
IPO、德方纳米IPO、东方新星IPO、欧浦智网IPO、中科江南IPO等项目,参与
中伟股份、德方纳米、中科电气向特定对象发行、广电运通非公开发行、齐翔
腾达公开发行可转债、广州无线电集团公开发行公司债等再融资项目,蒙草生
态、广电运通、金冠股份等财务顾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