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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百科技: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8-04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O二二年八月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关于调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6

议案二:      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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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容
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宁波容百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
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
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
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回答
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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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
东名称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
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容百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69)。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现场要求,
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相
关防疫工作,谢绝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
口罩。若会议召开当日,公司所在地政府部门等机构出台新的防疫政策,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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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存在无
法进入会议现场的可能,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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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8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谭家岭东路 39 号宁波容百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8 月 10 日至 2022 年 8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调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2      《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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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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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调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
定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若在此有效期内发行人取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变更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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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
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自“上述授
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发行人取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变更为“上述授权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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