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3-29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相
关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
良好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9.505 亿
元,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 128.04%。除上述对外担保之外,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规范对
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属于正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2022 年度公司发
生的对外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规范,信息披露及时、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于清教、赵懿清、姜慧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