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27,435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期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44),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慧女士作
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0-47)。
4、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0-049)。
5、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及授
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且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8 月实施,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3.91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调整为 36.3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注销
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 58,17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授予
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且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5 月实施,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3.71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调整为 36.1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获授的第 本次可归 剩余未归
序 二类限制 属的限制 属的限制
姓名 国籍 职务
号 性股票数 性股票数 性股票数
量(股) 量(股) 量(股)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田千里 中国 财务负责人 18,231 6,907 10,938
2 葛欣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7,972 6,464 10,784
小计 36,203 13,371 21,722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01 298,787 114,848 179,284
人)
合计 334,990 128,219 201,006
注:上表包含本次激励计划中符合归属条件的全体对象,即包含 1 名未向公司支
付归属认购款项的激励对象信息。
(二)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 归属人数及股数
本次激励计划中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03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128,219 股,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确认放弃缴纳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及
其当期对应的股票归属权,该名激励对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784 股作废失效,
故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最终归属人数为 102 人,办理完股票归属登记的股票数量
为 127,435 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5 月 5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27,435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
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450,883,265 127,435 451,010,700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宁波
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3]京会兴验字第 68000004 号),审
验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并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收到 102 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 127,435
股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 4,611,872.6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27,435.00 元,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4,484,437.65 元 。 公 司 变 更 后 的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451,010,700.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 451,010,700.00 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353,229,887.56 元,公司 2022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3.00 元;本次归属后,以
归属后总股本 451,010,700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
的情况下,公司 2022 年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7,435 份,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3%,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