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9-10-15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9 年 9 月 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
规范性文件要求,针对《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因公司系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公告日前
(即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自公司
上市之日起至激励计划公告日前(即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9 年 10 月 10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查询结果显示 1 名激励对象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买卖日期 买入(股) 卖出(股)
1 朱静 20190926 500 0
三、结论
经核查,上述 1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系
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上述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方案制定,
且不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激励计划方案不知情。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
说明,其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是根据其个人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不构成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但是,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其激
励对象资格。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