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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2020-03-11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已受理暂未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专利权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如果本次两项发明专利被宣告无

       效,公司和同行业企业均可以合法、无偿地使用涉案专利所涉及的技术

       方案,但公司将无法针对已经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获得赔偿,以及无法

       向市场上现存的所有使用涉案专利技术的激光荧光投影产品提起专利侵

       权诉讼,公司将无法利用涉案专利在未来开展专利维权及运营业务并以

       此取得专利许可收益,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两份《无效宣告请求

受理通知书》(案件编号:4W110041 号、4W110045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

宣告请求人提出的有关公司所持有的 2 项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准予受理。

    一、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

    (一)案件编号:4W1100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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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宣告请求人: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 案 专 利 :“ 基 于 荧 光 粉 提 高 光 转 换 效 率 的 光 源 结 构 ”( 专 利 号 :

200810065225.X)的发明专利

    无效宣告请求人对公司“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专利号:

200810065225.X)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5225 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

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

受理。

    (二)案件编号:4W110045 号

    无效宣告请求人: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案专利:“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置”(专利号:

200880107739.5)的发明专利

    无效宣告请求人对公司“采用具有波长转换材料的移动模板的多色照明装

置”(专利号:200880107739.5)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7739 专利”)提出无

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国家

知识产权局准予受理。

    二、本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 采 用 具 有 波 长 转 换 材 料 的 移 动 模 板 的 多 色 照 明 装 置 ”( 专 利 号 :

ZL200880107739.5)和“基于荧光粉提高光转换效率的光源结构”(专利号:

200810065225.X)是公司早期核心专利,公司激光荧光投影产品使用上述专利,

2018 年公司激光荧光投影产品销售额约 10.6 亿元,占 2018 年销售收入 76.49%

激光光源租赁服务业务收入约 3 亿元,占 2018 年销售收入 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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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2013 年起包括黄庆贤、魏群、日本卡西欧、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等在内的请求人针对公司 7739 专利和 5225 专利先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提出多达 20 起无效宣告请求(不含本次 2 起无效宣告请求),已有明确结果的 9

起相关决定、裁定或判决均维持公司专利权有效,另有 7 起为请求人自行撤案,

4 起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查部审查中。

    如若上述涉案专利被宣告无效,对公司影响如下:

    1、公司和同行业企业均可以合法、无偿地使用涉案专利所涉及的技术方案,

不影响公司其他专利的有效性,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无法利用涉案专利在未来开展专利维权及运营业务并以此取得专

利许可收益。公司主要依靠核心技术与核心器件的先进性开展激光显示产品的研

发、制造、销售以及租赁等主营业务,专利许可运营收益尚未成为公司主营业务,

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将无法针对已经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获得赔偿,以及无法向市场上

现存的所有使用涉案专利技术的激光荧光投影产品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目前公司

以涉案专利已经提起尚在审理中的侵权诉讼案件如下:

    (1)公司以 7739 专利向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德浩科

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起侵权诉讼,请求赔偿金额共计 4580 万元。

    (2)公司以 5225 专利向台达电子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德浩科

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发起侵权诉讼,请求赔偿金额共计

5280 万元。

    鉴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对上述核心专利所涉及的无效宣告申请作出决定,

故该事项对本公司及公司利润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等有关规定积极跟进本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事项,并将及时就本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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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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