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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光峰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2020-08-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光峰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具《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38 号),同意光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0,0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2,470,797.73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
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7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说明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维
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将存放于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专项账户(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户
号码为:4403040160000272043,以下简称“原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
转存至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
                                     1
10869000000305964,以下简称“新专项账户”),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
并安排人员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相关事宜。

    公司拟注销原专项账户,将该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入新专项账
户中。原专项账户注销后,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失效。公司将与保
荐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履行的程序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光峰科技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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