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9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
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
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获
得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125,310 万元。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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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4)。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同意增加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4,000 万元。本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
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
独立意见:本议案中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
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
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且不会
影响公司独立性,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预计新增的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预计 2020 年度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小米通讯”)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年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原 2020 年度 本 次 增 加 预 现 2020 年度
关联人 9 月 30 日交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预计额度 计额度 预计额度
易发生额 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 小 米 通 讯 技 术 有
日 常 经营 需 要增 加采
采购原材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17,155 19,000 4,000 23,000
购需求
料 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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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川
注册资本:13,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25 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 33 号院 6 号楼 9 层 019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 33 号院 6 号楼 9 层 019 号
主营业务:销售智能手机、销售生态链企业产品及提供客户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Xiaomi HK Limited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末,总资产为 5,926,007 万元,净资产为
1,091,885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3,355,611 万元,净利润为 4,217 万
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小米通讯是持有控股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 10%以上出资的少
数股东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根据《公司法》、《企
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重要子公
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并不属于上述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关联方,但公司
出于谨慎性角度,将持有重要子公司 10%以上股权,且与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发生
交易的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也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并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
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对公司的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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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将就
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
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新增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等,均
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
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
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
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是国内外激光显示技术引领者和核心器件研发制造商,小米通讯及其关
联方不掌握激光显示技术。公司通过技术及产品与小米以合资模式开拓市场,是
惯常、合理的商业安排,也是产业链分工形成的必然局面。因此,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
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
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
业务的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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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
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
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
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
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
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光峰科技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
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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