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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123.849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5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5155.4411 万股的 1.22%;其中首次授予 44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5155.4411 万股的 0.97%;预留 11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5155.4411 万股的 0.24%。
    3、授予价格(调整后):17.425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
励对象可以每股 17.425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4、激励人数:共计 206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169 人,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 38 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30%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止

   (2)预留部分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在 2019-2021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
年度的归属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
    第一个归属期              2019
                                                       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
    第二个归属期              2020
                                                       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
    第三个归属期              2021
                                                       入增长率不低于 75%

    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入增长率不低于 75%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3)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要求
     对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进行考核,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公
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当年度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归属比例

                             达标                              100%
                             一般                              70%
                          不及格                               0%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激励
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结果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9 年 9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汤谷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
   3、2019 年 9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4、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6、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7.5 元/股调整为 17.425
元/股;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
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0 年 10 月 13 日向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股票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剩余数量

2019 年 10 月 14 日   17.425 元/股   440 万股      169 人          110 万股


2020 年 10 月 13 日   17.425 元/股   110 万股      38 人              0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
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10 月 14 日,截止 2020 年 10 月
13 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限为 2020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职期限要求。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019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979,148,918.89 元,较 2018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年增长 42.82%,符合归属条件,
不低于 25%;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五)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9 年限制性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规定进行考核。
                                                  法》对各经营单位进行考核,各
考核结果评定方式划分为:达标对应归属比例为 100%、
                                                    经营单位考核结果均为达标。
一般对应归属比例为 70%、不及格对应归属比例为 0%。
(六)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规定进行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9 年限制性
考核结果评定方式划分为:S 对应归属比例为 100%、A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对应归属比例为 100%、B 对应归属比例为 100%、C 对应
                                                     法》,本次拟归属的 156 名激励对
归属比例为 0%、D 对应归属比例为 0%。
                                                     象 2019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若归属上一年度公司层面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
                                                     均为 B 及以上,本期个人层面归
年实际归属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
                                                     属比例为 100%。
当年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
数量×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结果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限制
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我们一致认为: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度业绩及
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已达到考核目标,除已离职员工,其余 156 名股权激励对
象个人考核结果达标,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符
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人员合计 156 名,
可归属数量合计 123.849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
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可归属人员合计 156 名,可归属数量合计
123.849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
属手续,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
    (二)归属数量:123.849 万股
    (三)归属人数:156 人
    (四)授予价格:17.425 元/股(鉴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作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17.5 元/股调整为 17.425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限   本次归属限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   获授予限制性股票
                                       量           量           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1     薄连明     董事、总经理     10.00        3.00             30%

   2     吴斌       副总经理         10.00        3.00             30%

                    副总经理、首                                   30%
   3     胡飞                        10.00        3.00
                    席技术官

   4     李璐       副总经理         10.00        3.00             30%

   5     赵瑞锦     财务总监         5.00         1.50             30%

   6     严莉       董事会秘书       5.00         1.50             30%

   7     余新       核心技术人员     5.00         1.50             30%

   8     王霖       核心技术人员      5.00        1.50             30%

   9     郭祖强     核心技术人员      4.00        1.20             30%

   10    吴希亮     核心技术人员      3.00        0.90             30%

 小计                                67.00        20.10            —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146 人)              345.83      103.749           30%

 合计(156 人)                      412.83      123.849           30%


    四、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 1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156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 156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
    本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5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数量为 123.849 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光峰科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宜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首次授予
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八、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