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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1-0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11 月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议程.....................................3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5

议案 1《关于增加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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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
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
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
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
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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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
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
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
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
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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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3 日 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22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
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名称

     1   《关于增加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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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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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获得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 125,310 万

         元。其中,预计 2020 年度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通讯”)及

         其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原材料交易额度为 19,000 万元。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情况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预计 2020 年度与小米通讯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的额度。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年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原 2020 年度 本 次 增 加 预 现 2020 年度
         关联人                 9 月 30 日交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预计额度     计额度         预计额度
                                易发生额                                              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 小 米 通 讯 技 术 有
                                                                                       日 常 经营 需 要增 加采
采购原材 限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17,155        19,000        4,000       23,000
                                                                                       购需求
  料     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川

              注册资本:13,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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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 33 号院 6 号楼 9 层 019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 33 号院 6 号楼 9 层 019 号

    主营业务:销售智能手机、销售生态链企业产品及提供客户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Xiaomi HK Limited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末,总资产为 5,926,007 万元,净资产为 1,091,885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3,355,611 万元,净利润为 4,217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小米通讯是持有控股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 10%以上出资的少数

股东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根据《公司法》、《企业

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重要子公司

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并不属于上述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关联方,但公司出

于谨慎性角度,将持有重要子公司 10%以上股权,且与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发生交易

的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也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并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

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对公司的应付款项

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将就

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

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新增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等,均为

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

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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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

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

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是国内外激光显示技术引领者和核心器件研发制造商,小米通讯及其关

联方不掌握激光显示技术。公司通过技术及产品与小米以合资模式开拓市场,是

惯常、合理的商业安排,也是产业链分工形成的必然局面。因此,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

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

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

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

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

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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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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