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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华泰联合证券关于2021年度光峰科技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1-02-1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光峰科技及子公司 2021 年度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光峰科技及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
 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
 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
 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
 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中
 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光峰”)、控股子公司峰
 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峰米”)及子公司峰米(重庆)创新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峰米”)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分别提供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18.2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
 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被担保人名称            拟提供最高担保额度           备注

 1      中影光峰                                        100,000

 2      北京峰米、重庆峰米                               82,000      两家公司共用

                     合计                               1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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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影光峰基本情况

    名称:中影光峰激光影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 25 号 5 幢

    法定代表人:薄连明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8 月 11 日

    经营范围:激光影院放映设备及外围设备、组件的技术开发;安装、维修激
光放映机光学引擎和外围设备;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不含计算机信息系
统安全专用产品)、激光影院放映设备及外围设备、组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
项目)、代理进出口;租赁放映设备;市场营销策划、产品设计、承办展览展示
服务、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经营
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北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峰激光显
示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柏年影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其 63.2%股权,
中国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32.2%股权,深圳前海泰石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其 4.6%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45,638,748.72                943,394,784.68
负债总额                           672,226,673.08              596,414,203.00
所有者权益                         373,412,075.64              346,980,581.68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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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                           593,020,861.03                 150,301,327.12
利润总额                           188,128,493.57                  -36,975,571.30
净利润                             144,802,587.21                  -28,774,197.09
    注:2019 年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 1-9 月数据未
经审计。

    (二)北京峰米基本情况

     名称: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军营南街 10 号院 3 幢 3 层 301

     法定代表人:李璐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30 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软件开发;零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产品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5%股权,天津金米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5%股权,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其 15%股权,深圳市峰业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其 15%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61,942,498.85                  419,797,540.96
负债总额                            290,618,164.36                  472,070,580.27
所有者权益                           -28,675,665.51                 -52,273,039.31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00,577,662.64                  622,847,881.80
利润总额                             -47,481,133.43                 -24,382,656.34
净利润                               -47,481,133.43                 -24,382,6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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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9 年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 1-9 月数据未
经审计。

    (三)重庆峰米基本情况

     名称:峰米(重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街道隆港路 2 号 4 层 401 室

     法定代表人:赖永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29 日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制造,
计算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显示器件制造,
显示器件销售,软件销售,住房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办
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峰米为新设立公司,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
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
不利影响。

    担保对象中影光峰、北京峰米的股东除公司外,其余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
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部分投资合伙企业股东向上穿透系自然人,主要为公
司员工,其资产有限且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困难。基于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
供超出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四、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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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
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
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光峰科技及子公司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
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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