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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光峰科技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1-02-18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从 12.00%减少至 10.77%。(距前次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比例已超过 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 Light Zone Limited 发

来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名称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信息披露义
                             Suites 2516-2520,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务人基本信   地址
                             HK
 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2 月 22 日-2021 年 2 月 9 日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明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细
              大宗交易       2020 年 12 月       人民币普通   2,758,600        0.61

                                             1
                              22 日 -2021          股
                              年2月9日
                              2020 年 12 月
                                                   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交易   22 日 -2021                         2,828,841          0.62
                                                   股
                              年2月9日
               合计           —                   —             5,587,441          1.23

    注: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一致行动人 Light Zone Limited 持股数量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

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
SAIF IV Hong                   54,332,283               12.00   48,744,842         10.77
                份
Kong (China
                其中:无限
Investments)
                售条件流通     54,332,283               12.00   48,744,842         10.77
Limited
                股股份
                合计持有股
                                   2,362,500             0.52    2,362,500          0.52
                份
Light Zone
                其中:无限
Limited
                售条件流通         2,362,500             0.52    2,362,500          0.52
                股股份

    注:1、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股本由 451,554,411 股变更为 452,756,901 股。

本公告中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 2020 年 7 月 24 日的总股本

451,554,411 股为依据计算,减持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目前的总股本

452,756,901 股为依据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

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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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按照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披露《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和 Light Zone Limited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243,588 股、787,500 股,

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83%、0.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和 Light Zone Limited 减持计划均已实

施完毕。

    2、本次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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